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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江山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助力江山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1号)、《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逐步完善5G网络构建。到2020年底实现江山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旅游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的5G信号覆盖,实现5G规模商用。到2021年底实现江山城区、重点乡镇5G信号全覆盖。到2022年底,实现普通乡镇及以上区域的5G信号全覆盖。2023—2025年进一步实现重点公共场所、重要乡镇5G网络全方位优质覆盖和深度应用。建成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的5G应用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规划引领。要发挥政府部门组织协调、政策扶持、舆论宣传、工作推动等方面优势,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铁塔公司要充分发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统筹宏站、微站、室分等各类站址需求,切实承担起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确保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

  (二)分步实施,共建共享。在“智慧江山”总体框架下,把握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模、覆盖程度与整网效果,形成共建共享、和谐发展格局。要结合5G网络需求、资金筹措和技术发展等,统筹网络建设和应用服务,分步推进设施建设。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整合现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要注重整合资源优势,合理配置政府和社会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促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和网络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铁塔公司牵头,以现有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为基础,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特点,2020年6月底前完成5G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编制。

  铁塔公司负责编制5G通信基站专项布点规划,市资规局组织审定后由铁塔公司负责实施。推进将5G专项规划纳入市域和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规与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时,应按要求配置5G基站、机房、电源等配套设施。各电信运营商根据5G基站建设进度,完成无线接入网建设,推动5G智能化应用。(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华数公司)

  (二)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90号)文件要求,要确保移动通信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纳入重点审查内容。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施工图设计会审时,铁塔公司要参与通信基站相关部分内容的评审,在建设项目验收时,铁塔公司要参与通信基站相关配套设施的验收。

  市政、水利、景区、交通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5G移动通信设施建设需要。新改扩建道路时要将基站、机房、管线等通信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考虑,由铁塔公司提供基站建设方案报相关职能部门。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建设项目应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同时将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概预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城建投公司、市旅发公司、江山经济开发区、铁塔公司江山办事处、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华数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促进公共资源开放共享

  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学校、医院、交通、公共场馆、旅游景区、公共绿地、各类社会杆塔等用于5G通信基站、机房等配套设施设置,由铁塔公司统筹各电信运营商建设需求,提供建设清单,每季度更新。各相关部门要牵头促成开放共享及维系保障,不得无故推诿。禁止巧立名目在5G网络基站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不合理费用。

  推进现有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设施资源向通信设施建设开放、共享,推进通信基站与视频监控、路灯照明、充电桩、电子围栏、泊车电子收费等杆桩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双向开放,除政策文件明确禁止共享的,各类杆桩设施原则上应创造条件实现资源共享。

  铁塔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应主动做好与小区业主或物业公司的对接。市住建局要协调解决已建成小区和新建小区内公共绿地、停车场、公用楼顶、电梯间等公共区域5G通信基站选址及建设进场问题。(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市旅发公司、铁塔公司江山办事处、江山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四)理顺通信基站建设审批机制

  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设施资源的审批,由铁塔公司负责统筹各电信运营商建站需求并制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联合勘察、联合会签,审查结果作为通信基站建设的依据。涉及公园等公共设施的要根据公园功能布局、人文景观、安全保障等因素,征询管理单位意见。

  在法律法规允许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相关单位要针对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等资源建设通信基站,推广“一杆多用、一杆多站”的基站建设模式。以联合会签审批方式,作为建设通信基站的依据。鼓励铁塔公司与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主体建立合作机制,发展集环境监测、视频监控、路灯照明、广告、交通信号等多功能于一体的“5G智慧杆塔”应用与改造,通过集约化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新设置或附加在构筑物上的5G通信基站,应当征得产权方或其授权的管理方同意。对于利用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5G基站的,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收到铁塔公司提交的资源共享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该共享申请;不同意共享的,应提供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反馈意见,并详细说明拒绝共享的理由。

  租赁建(构)筑物建设基站的,建设方要与产权方或其授权的管理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资规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市城建投公司、铁塔公司江山办事处、江山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五)落实电费优惠政策

  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应积极配合各电信运营商与铁塔公司,按照“分布推进、先易后难、能改则改”的原则,对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完成电力改造。暂时不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由发改局牵头,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电价控制文件精神,确保转供电主体不将损耗以外的其他费用分摊到5G基站、室分、微站等通信设施。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铁塔公司江山办事处、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华数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积极协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铁塔主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成立江山市5G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铁塔公司江山办事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建立健全通信设施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5G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共性问题。

  (二)落实责任,考核督办。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要求,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铁塔公司提供问题清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善及增补当年建设任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相关问题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补偿安置,平稳过渡。通信基站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市政拆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基站的,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尽量减少基站搬迁对周边群众带来的影响。

  (四)营造氛围,强化保护。要加强舆论宣传,市经信局、生态环境江山分局、市科协等部门要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载体,加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进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引导群众关注和支持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站网络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阻碍建设、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通信设施安全、稳定。

上一条: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提质扩面三年行动方案的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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